

校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6〕111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立足学校学科优势、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围绕自治区重点支持领域,梳理具备基础条件、研究方向清晰、队伍结构稳定的科研团队,积极筹备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建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支持方向
1.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拟申报平台须满足自主建设、稳定运行年限、科研场地、仪器设备、学术带头人及科研团队等基本申报条件。
2.优先面向自治区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和向海经济、优势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申报,研究方向不得与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上有重合。
3.鼓励学院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协同共建申报,提升平台建设基础与服务产业能力。
我校可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2家。
三、申报工作安排
1.请各申报意向学院于2026年5月10日前和科技处联系,于5月20日前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上完成填报工作,相关材料均在该系统填报或上传。
2.学校科技处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书进行可行性论证,出具学术委员会论证意见,专题研究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择优推荐。按时限要求统一上报自治区科技厅。
3.申报材料提交后,需经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各填报学院要随时关注,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及时补正,直至系统上所申报的重点实验室的工作进度为“待接受纸质材料”。材料补正时间截至2026年6月15日。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学校高层次科研平台培育建设的重要契机,积极动员、精准谋划。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科技处。
附件:1.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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