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校科研工作发展,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整体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现组织评选2024-2025学年科技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先评优名额
科技先进个人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我校全职教职人员,且在岗工作两年以上,当学年病事假天数累计不超过30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热心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勤奋踏实。
3.严守工作纪律,近一年没有发生教学事故、教学差错、学术不端或受过其它处分,坚守科研诚信。
4.积极落实上级领导及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科技先进条件
在科技工作方面取得显著业绩的在职在岗的教师或科技人员。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在学术科研、著作出版、论文发表、成果获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者。
申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2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1项市厅级及以上各类科研教研课题;或主持2项校级及以上各类科研教研课题。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CSSCI)上发表过1篇以上的论文;或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A&HCI、EI(JA)收录1篇及以上;或正式发表论文总数达2篇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含独著)出版过1部以上专著(不含教材、图集图册)。
(4)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
(5)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
以上科研成果条件时间范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且相关成果须以南宁理工学院为署名单位,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且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推荐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自荐
2025年6月23日16:00前,个人填写《南宁理工学院2024-2025年度科技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向所在教学单位/部门自荐。
(二)单位推荐
2025年6月26日12:00前,各教学单位/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对自荐人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予以排序,将结果填入《南宁理工学院科技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2),和相关材料一起报送科技处:桂林校区纸质版材料报送至3429办公室,南宁校区纸质版材料报送至407办公室,电子版发至:kjc@nnct.edu.cn。
(三)学校审核
科技处审核汇总,并对各教学单位/部门推荐人员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与奖励
对于本次评选出的科技先进个人,学校将授予相应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先进业绩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1.南宁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科技先进个人申请表
2.南宁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科技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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