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各项目负责人:
2025年广西高校科中青年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2021年以来(含2021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含教育信息化专项等)。
2019年以前(含2019年)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将不再安排结题。
符合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要求
(一)根据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项目申请结题时经费使用应达经费总额的70%,请各项目及时清理经费,尽快办理费用报销手续,达到结题要求后申请结题。
(二)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三)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四)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XX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无成果标注、有成果标注但其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将不予作为成果提交。
(五)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项目组成员或研究期限(延期)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教育厅批准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六)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学校科研部门审核后提交教育厅审批。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主持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
三、结题流程
(一)提交材料: 请于4月11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6份交至科技处桂林校区3429;逾期未提交材料将放入明年的结题计划中。
1.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
2.结题支撑材料(研究成果报告、论文、专利、著作等,请在成果材料中高亮标记出所挂项目号)
3.项目调整表(无调整则不用提供)
(二)财务审核经费决算:获得教育厅经费资助的项目,在《结题申请书》(附件1)最后一页的“经费决算表”需据实填写。(材料提交科技处时无需至财务审核盖章,待学校组织结题评审后再至财务审核盖章)
(三)结题评审:我部门将根据申请结题的情况组织召开结题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网络申报结题:通过学校结题评审的项目,在科技处的组织下通过系统申请结题,提交上传结题支撑材料。其中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应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决算表”扫描件。(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s://keyanyun.myclub2.com/)
附件:
附件:附件1.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
科技处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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